Monday, February 4, 2008

想當年

收拾的期間,


先把舊東西找出來,


然後左翻翻,右揭揭;


心想:這還要嗎?好像沒用了,但丟掉又可惜....


又或是想:這是他當年送的禮物。既然分手多年,禮物還要留下嗎?那麼相片呢?但那既是人生其中的一個片段,這樣做是否連自己的人生也要抹掉?


有時候想「年廿八,洗邋遢」,其實是給大家一個機會收拾一下舊東西,想想舊人。


今天的上午是體力的勞動,而下午卻是我腦力的勞動....


一邊看,一邊想...如果當年沒有耍性子,我還會在他身邊嗎?


我倆去過日本、韓國。如果我們還在一起,還會去什麼地方?歐洲?美國?加拿大?


他說已經結婚了....那麼,


如果當年我不是那麼「著重」朋友,那我會是他的妻子嗎?


如果我們結婚了,我們的小孩子又會多大?


如果......


如果可以重頭再來,我又會怎選?


1 comment:

  1. 舊人舊事的確令人懷緬~
    有時真想知道那幾個"他"的近況如何!
    [版主回覆02/05/2008 20:53:00]係呀....不過如果回到以前,可能自己又會係咁揀多次

    ReplyDelete